7.福利說明:

  (1)老年:

     A.老年年金:

a.假設張君滿65歲時,可開始請領至死亡

b.張君在請領間死亡,若有符合規定之遺屬,則遣屬可繼續領遣屬年金

c.給付金額:

 一、計算方式:(擇優領取)

 (一)A式:月給付金額=(月投保金額x保險年資x0.65%)+3,000

  (二)B式:月給付金額=月投保金額x保險年資x1.3%

 

開辦時年齡

估計國保年資

A式可領

B式可領

64

3,112

225

55

10

4,123

2,246

45

20

5,246

4,493

35

30

6,370

6,739

25

40

7,493

8,986

 

二、有下列事項時,不得選擇A式:

(一)欠費超過十年未繳

(二)事故前一年(64~65歲),有未繳費記錄,雖事後繳清,仍不得

選擇A式

        (三)已領取社會福利津貼,如: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、身心障礙補助、

老農津貼、榮民就養給付

        (四)98/01/01(勞保年金實施後),領取勞保老年給付,且勞保年資滿

15年以上

        (五)國民年金開辦15年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

        (六)滿65歲,勞保年資未滿15年,經併計國保年資後滿15年,並

領取勞保老年年金者

 

        三、年金核付:

          可追溯至符合條件之當月(滿65歲當月),按月發至死亡為止

 

     B.老年基本保證年金:

       a.97/10/01已滿65歲之國民,已非納保對象,故不需繳保費,可每月領取

3,000元(相當於現在的敬老津貼)

       b.若死亡時,則不可再領取喪葬給付或遣屬年金

       c.年金核付:

         自申請當月起,按月發至死亡為止

 

     C.原住民給付:

       a. 滿55歲未滿65歲之原住民,可以規定領每月3,000元至滿65歲前一個月為止(相當於原住民敬老津貼)

       b. 滿65歲時改領老年給付

       c.自申請當月起,按月發至滿65歲前1個月

 

  (2)身心障礙:

     

身心障礙發生時間

可請領項目

金額

滿65歲後

參加國保期間

身心障礙年金

說明

可選擇改領老年年金

參加國保前

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

4,000

可選擇改領老年年金

退出國保後

不可領

X

僅得繼續領老年年金

    

A.身心障礙年金:月給付金額=月投保金額x保險年資x1.3%,如不足4,000

且無下列事項,則至少給付4,000

a.欠費超過十年未繳

b.事故前一年,有未繳費記錄,雖事後繳清,仍不得請領

      c.已領取社會福利津貼,如: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、身心障礙補助、老農

津貼、榮民就養給付

    B.年金核付:

        自申請當月起按月發至死亡當月止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iscandy512 的頭像
    iscandy512

    紐愛地

    iscandy5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